当官何必有“官样”
[ 2008-3-30 16:38:00 | By: gmlst]

  官,没个官样——这是李金华以前的一位下属对李金华的最初印象。这位下属回忆,李金华担任审计署副审计长时,是副部级干部,按规定有专车,但上下班的时候,经常看到他独自一人溜溜达达。近4里地的距离,每天靠两条腿去量。有一天上班,半路上下起了小雨,看到金华先生在前面奔跑着,这位下属紧蹬几步追上了他,招呼他坐在车后面。他一边道着谢,一边上了自行车。至此才知道是因为住所与单位近,专车被他拒绝了。下属慨叹:有专车不坐,坐二手的“28”飞鸽,真没有官样!(据328日《中国青年报》)

  按照世俗的“审美”标准,人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当官就一定要有“官样”。没想到,官至部长级的李金华却不信这一套,偏偏毫无“官样”。但令人欣慰和“惊奇”的是,李金华越是没有“官样”,官却做得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副国级”的全国政协副主席。由此看来,随着人们“官念”的更新,“官样”对于当官似乎并不重要,越是没有“官样”,越能得到党和人民的肯定和赞赏。

  说白了,李金华没有“官样”,就是在做个“不像官的官”,不把自己作为一个“官”来看待,“混同于”一般百姓。他深知,作为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其实质是人民的公仆,职责是为老百姓服务和谋利益。不拿自己当个“官”,毫无“官样”,是因为他深知责任重大,只能铺下身子做人民的“老黄牛”,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埋头苦干,不搞特殊,把心思全部用在为党和人民工作上,而忘记了自己还是个有权有势的“官”。其实,没有“官样”只是李金华的一种外在表现,他多年来在审计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把个人利益置之度外,不怕得罪人,不怕丢官,查处了大量违法违纪案件,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则是他没有“官样”的更深层次的表现。因为倘若太在乎“官样”,就会把当官、保官看得很重,害怕失去头顶上的乌纱,继而影响履行职责和公正无私地工作,也就不会取得显著的政绩。

  那么,“官样”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想必大家有目共睹,司空见惯。有些领导者可谓“官样”十足,他们出必坐高级轿车,且一人一辆,哪怕只有很短的路程;入必进高级宾馆、高档歌舞迪厅,并要有随从、小姐陪同,其乐融融;下基层警车开道,前呼后拥,煞是威风,成了“吓基层”;在下属和群众面前颐指气使,指手划脚,自以为是,趾高气扬……由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顿生,党群干群关系疏远。只顾摆“官样”,时时处处要显示做官的优越和面子,就会忘记自己的公仆地位,在一定成程度上影响为民服务和履行职责,与没有“官样”的领导者拉开距离,也就势必引起人民群众的厌恶和不满。这样一来,越是“官样”十足的为官者,可能越是做不好官,提升得越慢,甚至弄不好要丢官。因此,为官者少一些或杜绝“官样”,对国家、人民和自己都是有益的。

  “官样”没有固定的模式,也不需要刻意表露出来。当官有没有“官样”,不体现在表面上的东西,而是体现在一个官员内在的素质、修养和能力,体现在为人民服务之中,铭记在人民群众的心中。但愿我们的社会有“官样”的官员越来越少,没有“官样”的官员越来越多。倘能如此,则国家幸甚,百姓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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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回忆与李金华审计康华案 拒坐专车毫无官样

  20080328 07:21   来源:中国青年报

  

  离开审计署多年,很少与那里的人来往。但还是常常惦记着那里的朋友们,也包括李金华。当然,不是因为他是“大官”。

 

    官,没个官样——是我对李金华的最初印象。20多年前,我差不多是踩着李金华的后脚跟来到审计署的。

 

    我从大学来,到大机关里当“小干部”;他从西北的军工厂来,到大机关里当“大干部”,他大我小,但我们的待遇基本相同,都住在一个部队招待所,只不过稍微有点官样的他住单间,而我们是3人一间。

 

    他担任审计署副审计长时,也就四十几岁,副部级干部,按规定有专车,但上下班的时候,经常看到他独自一人溜溜达达。近4里地的距离,每天靠两条腿去量,还不如我的28自行车来得快捷。

 

    有一天上班,半路上下起了小雨,看到金华先生在前面奔跑着,我紧蹬几步追上了他,招呼他坐在我车后面。他一边道着谢,一边上了我的自行车。至此才知道是因为住所与单位近,专车被他拒绝了。有专车不坐,坐我这个二手的“28”飞鸽,真没有官样。

 

    与李金华接触最多的是那年审计“官倒”。审计署对国务院下属的“五大公司”实施全面审计。李金华是“康华公司审计组”的组长,我是联络员。这可能是有审计署以来,级别最高的审计小组。其实级别再高,也有难抗衡的时候。对方随便出一个干部,就可以压得你喘不过气来。在这样的背景下,客观、公正是李金华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在审计康华公司一个下属单位时,我们发现很多业务没有交税,前后算起来有30多万元。查实后,我起草了《审计决定》,在定性时,我查阅了有关税法,引用了其中的“隐瞒业务收入”一条,并要求其补交税金。这个《审计决定》报给李金华签字下发。

 

    几天后,这家单位的几位负责人拿着《审计决定》找到我,说补交税金没有问题,他们已经交完了,但现在出麻烦了,监察部来人要依据《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对个人进行行政处分。我问为什么要处分个人,他们说就是因为《审计决定》中写了“隐瞒业务收入”这句话。

 

    我仔细一想,这句话确实用词不妥。“隐瞒”必须是主观故意,但我们在审计中并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是主观故意,而且从账务处理上可以看出,他们并没有编造和作假的行为和过程,其实应该定性为没有主观故意的“漏税”才比较恰当。

 

    我马上意识到这个错误是我犯下的。当时只顾抄书,忘了事实,也误导了李金华。

 

    虽然自己犯了错,但我的第一反应是坚决不承认。按照我所理解的官场潜规则,明知道自己错了,也不能承认,这叫“死扛”!那份红头文件上已经盖着国徽的大印,是随便能改的吗?更何况处分你们与我何关?

 

    当我刚找好“死扛”的理由要告诉他们时,抬眼看到他们充满希望的眼神,我的话又咽了回去。如果这些人就因为我的错误而受到处分,我的良心也说不过去。考虑再三,告诉他们我们再研究一下,让他们先回去等消息。

 

    说研究其实也没什么研究的,考虑最多的是李金华那里如何去说,告诉他我犯了错误,他会是什么态度?如果他同意改过来,会不会给他带来什么麻烦?拖了两三天,我只好硬着头皮跟李金华说,低着头等着他的批评。没想到他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改过来吧!

 

    我说改过来可能麻烦。他说只要客观、公正,就没有麻烦,只有不客观公正,才是真正的麻烦!

 

    其实他完全可以,也应该将责任全部推给我,骂我一通,然后拒不改正。

 

    修改后的《审计决定》签发了,“隐瞒”二字改成了“漏报”。至于后来是否给李金华带来麻烦,我不得而知。

 

  审计署的“水”,清得无法实现我“当官发财”的美梦,自己掐算很久,决定“下海”。当我决定要离开审计署时,第一个阻碍就是李金华,他三番五次地找我谈话,希望我留下,但也找不出让我留下的理由,只是翻来覆去地跟我说,总要有人为老百姓做点事!

   (作者曾就职审计署,后在摩托罗拉(中国)公司等多家公司任职,现就职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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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当官何必有“官样”
[ 2008-3-31 20:15:52 | By: 风过无痕(游客)]
风过无痕(游客)领导,这篇是转载的吧?你有无官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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