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5月19日出版的第60期《旅游新报》在关于汶川大地震的报道中,刊发女性裸露照片等,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亵渎了神圣的民族尊严,伤害了崇高的民族情感,在全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旅游新报》停刊整顿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旅游新报》的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公司对《旅游新报》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决定免去该报社社长职务,撤销该报总编辑和副总编辑职务,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予以除名。
在大地震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举国上下乃至国际社会都沉浸在巨大悲痛中的时候,做国务院规定的全国哀悼日,《旅游新报》居然如此麻木,如同平安无事一般,思想感情和职业行为不为所动,依然如故,令人遗憾和愤怒,不可理喻,无法饶恕。尽管报社在通过网络发表致歉信时表示该期周刊系提前编印,但国难当头,非常时刻,任何理由都是不成立的。
《旅游新报》此举严重伤害国人感情,造成恶劣影响。在其惊人麻木的背后,是报社人员素质低下的反映。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毫无新闻工作者所应当具备的政治敏感性和起码的思想感情,以至出现了不可思议的异常举动,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极不称职。在举国同悲、全民落泪的国殇哀悼之日,发生如此极不负责任的事情,是对人类感情的践踏,是对生命的蔑视与亵渎,也是对国务院公告权威性、严肃性的极不敬重,理当受到批评和谴责。
由此,不禁使笔者想起了在为期三天的哀悼日里,发生的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19日14时28分默悼三分钟时,有些单位没有统一组织,缺乏认真严肃的态度;部分歌厅、酒店等在这三天时间里依旧营业,未停止公共娱乐;个别人的喜气结婚庆典,照样“义无反顾”地进行;个别公务员和群众身着鲜艳的服装,出入酒店和歌舞迪厅……如此素质和不适当的行为,与全国的悲痛氛围极不协调,十分“扎眼”,同样应当受到批评与谴责。
现代社会人可以有思想言行的自由,但不可能有绝对的自由,这种自由起码要受到人性与良知的约束,受到法纪的约束,不允许太“出格”,不允许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情都无拘无束,我行我素。《旅游新报》的社长、编辑等予以免职或除名,是应当受到的处罚。我们建议,各地不妨事后调查一下,到底有哪些单位和个人在哀悼日无动于衷,麻木不仁,是否也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最起码要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以告慰死难同胞的在天之灵,唤醒一些人的麻木神经,维护国务院公告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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