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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车回家,带法律提示上路
巩律师 发表于 2008-2-1 15:36:00

拼车回家,带法律提示上路

/巩其云

又到年底了,远在他乡的游子要回家了,但是每年春节期间车票难买、油钱贵,回家过年成了不少人头疼的问题。春节临近,回家的人们目前又多了一种返乡方式——拼车。所谓拼车就是几个人合伙租一辆车回家,各项费用大家平摊;或者与某人回家路程相同或有重合,从而搭乘某人车回家,搭乘人给被搭乘人一定的费用或出于亲朋好友而不给费用,由此也引发了一些纠纷。根据笔者做律师的经验,总结以下几点法律提示,供大家参考。由于司法实践中,对于拼车纠纷有一定的争议,本文仅是总结了法院审理中常见的判法或者是笔者个人的理解,如有不同看法,欢迎交流。

一、如果车主以拼车作为牟利的一种手段,因为所拼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构成了非法营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可能被认定车主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因此,在进行有偿拼车过程中,可能会面临非法营运法律风险。基于此,拼车人也会面临税务、交通事故责任担责以及保险赔偿金获得等风险。但是这并不代表拼车不应该收费。由于车主在拼车过程中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只要他收费并不是贵得离谱,法律都是支持的。

二、在我国车辆保险体系中,所有的私家车都是以非营运车辆的方式参加保险,保险合同中都规定:非营业性的单位和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一旦发生意外,有可能被保险公司拒赔。

三、一旦在路上发生意外,责任的承担在法律实务界有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可以区分有偿拼车和无偿拼车,如果是有偿拼车,拼车人之间构成运输合同关系,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即可,但是现实中很多人没有书面合同约定,一旦发生纠纷,会引发很多问题。如果是无偿拼车,可以按照拼车人之间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的承担。实际上,责任的承担是很复杂的一个问题,限于篇幅,不做具体探讨。

四、拼车最好限于亲朋好友之间,防止犯罪分子乘机作案。如果是陌生人之间拼车,双方见面时,尽量互示两个以上的常用有效证件,互通电话以验证电话的有效性,并互换照片。建议双方交换出现紧急事务时的联系电话或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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