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民商法务博客
 
loading...
 
个 人 公 告
loading...

我 的 相 册

时 间 记 忆
loading...

最 新 评 论
loading...

最 新 日 志
loading...

最 新 留 言
loading...

我 的 朋 友
loading...

我 的 圈 子
loading...

搜 索

友 情 连 接
loading...


 
 

 
[法律法规]青岛出台房屋违规租赁处罚细则
[ 2012-2-16 16:25:00 | By: 岛城婚姻家庭 ]
 

转播到腾讯微博

七类违法违规租赁行为


……
 
 
 
[理论研讨]拖欠工资及加班费可否要求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 2012-2-10 9:58:00 | By: 岛城婚姻家庭 ]
 

近期有单位职工咨询,单位拖欠工资及加班费,除了主张该工资及加班费外,可否在欠发工资金额的基础上主张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经查《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对于欠发工资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没有规定,但是职工若以欠发工资及加班费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基于此而支付经济补偿金(见《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

 
 
 
[案例分析]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探讨
[ 2012-2-10 9:56:00 | By: 岛城婚姻家庭 ]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探讨


……
 
 
 
[法律法规]最高法院发布首批指导性案例可作审判依据
[ 2012-2-9 8:54:00 | By: 岛城婚姻家庭 ]
 
最高人民法1220发布了第一批指导性案例。这次发布的4个指导性案例,包括民事和刑事案例各2个。据介绍,这是贯彻落实案例指导制度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裁判要点,对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做出裁判具有指导效力,法官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并可以作为裁判文书的说理依据加以引用。
……
 
 
 
[法律法规]持有伪造发票200份以上将被立案追诉
[ 2012-2-9 8:54:00 | By: 岛城婚姻家庭 ]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补充规定》,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对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件、虚开发票案件、持有伪造发票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

        《补充规定》中明确,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等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持有伪造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等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
 
 
 
[法律法规]超十人集体讨薪一周结案
[ 2012-2-9 8:54:00 | By: 岛城婚姻家庭 ]
 
125,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部署,要求各地在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工资基本无拖欠。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损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的案件仍有发生的情况,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在春节前,各地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结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稳定。


……
 
 
 
专家谈彭宇案迟来真相:媒体不应过度介入司法
[ 2012-1-17 14:56:00 | By: 岛城婚姻家庭 ]
 

彭宇真撞了人。

1月16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刊登了对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的专访,披露了曾经轰动一时、影响延续至今的南京“彭宇案”真相。

实际上,自从2006年以来,“彭宇”这两个字就从未从公众视线中消失。他的名字总是与道德挂钩,成为“做好事反被诬陷者”的代言人。而“彭宇案”也被许多人标榜为“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陷等现象,也屡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

“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刘志伟称:“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这个迟到的真相,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

启示一:彭宇不是“做好事反被诬陷”代言人

刘志伟披露,2006年11月20日,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准备上车时,与从另一辆车上下来的彭宇在不经意间相撞。因赔偿纠纷,双方将官司打到法院。


……
 
 
 
彭宇案详情披露 网友批被误读因信息公开不及时
[ 2012-1-17 14:47:00 | By: 岛城婚姻家庭 ]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李建平)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今日再起波澜。南京官方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彭宇承认与当事人发生碰撞,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报道引发网民热议。此外,静乐县委书记因女儿五年“吃空饷”十万余元被免职、“弹性退休制”同样引起了大量关注。

南京官方称彭宇承认与当事人发生碰撞引网民热议

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彭宇承认确实与老太发生了碰撞。“彭宇案”被误读和放大的负面效应,既有办案部门操作环节的失误,也反映了公众对社会道德缺失、诚信危机的担忧。


……
 
 
 
官方披露彭宇案被误读三原因:保密条款使事件发酵
[ 2012-1-17 14:40:00 | By: 岛城婚姻家庭 ]
 

广东佛山2岁女童遭汽车碾轧而路人漠视的“小悦悦事件”,使舆论再次将矛头指向4年前已和解结案的南京“彭宇案”。

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专访时称,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刘志伟称,彭宇最近表示确与徐寿兰碰撞。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官方澄清

彭宇确实与老太相撞


……
 
 
 
[心灵鸡汤]实习期满发生工伤 未签合同遭公司拒赔
[ 2012-1-13 10:38:00 | By: 岛城婚姻家庭 ]
 
某技师学院与某机械公司约定,学生实习考核合格并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熟料学生在实习期满后发生工伤,公司竟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赔。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判令公司作出工伤赔偿的同时,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合计人民币7.5万余元。

  2008年4月,王某以技师学院学生的身份到机械公司实习,校方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用工协议,双方约定如实习学生在公司实习考核合格并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并另行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王某从技师学院毕业,但公司却迟迟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009年8月,王某在工作中意外遭遇了工伤,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十级伤残。此后,其多次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公司均置之不理。王某无奈提起了劳动仲裁,滨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作出仲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机械公司作出工伤和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随后令王某没有想到的是,公司不服裁决,以王某受伤时仍是在校学生,且一直未向其提供毕业证书,导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


……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42页  10篇日志/页 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