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格兰的西北部有一个城市,有一支强大而迷人的足球队.也有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悠久的历史背景.当年世界上的第一辆火车就在我的一路之隔的大学校园里被发明创造出的.
二战时期因为是工业重镇而和许多的英国名城一起遭德军轰炸,使的老建筑和新建筑在城市里面斑驳而参差不齐.
这就是我现在生活的城市,五年了,居然是除了故乡青岛之外,我渡过了最长一个时期的城市--曼彻斯特.
几次我真的想离开这里,回到我们自己的国家,过上安逸的生活.老婆孩子热炕头,不亦快哉!可是转念一想,这里还是有吸引我的地方.
往西去两个小时,是诞生了披头士乐队的海港城市利物浦;这只名扬四海的乐队当年正是从那里的小酒吧里唱到美国去的.
往南去,是戏剧大师沙士比亚的故乡,再南一点,是进化论达尔文的故乡.
往北去两个小时是著名的湖区,那是我大学课程里最拿手的<英国文学>里学到的湖畔诗人汇集的地方,像威廉.华兹华斯的诗现在还经常被某些英语杂志引为听力或朗读教材.
往东去四个小时,是保罗.西蒙唱出的经典歌曲<斯卡勃罗集市>的斯卡勃罗,那淡淡的忧伤和青春的遐想使这个小城显得如此的美丽而多情: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ame.
remember me the one who live there,
she once was the true love of mine.
......
歌词记的不全了,但是那优美的旋律连同<寂静之声>的旋律,构成那部不朽的电影<毕业生>.
往东三个小时的车程就是英国伦顿之前的首都约克.曾经知道中的约克,是那么的神秘诱人,只是因为曾经有过的那场著名的“红白玫瑰战争”
“玫瑰战争”一名并未使用于当时,而是在16世纪,莎士比亚在历史剧《亨利六世》中以两朵玫瑰被拔标志战争的开始后才成为普遍用语。此名称源于金雀花家族分裂成地两个家族所选的家徽,兰开斯特的红玫瑰和约克的白玫瑰。
兰开斯特,就是我所生活的郡,而不远处的约克,则是我最神往的古都。正是因为这是英国在伦敦之前的首都,所以我猜想肯定会有金壁辉煌的宫殿和高大辽阔的城郭。
老天也很配合我,在几天的凄风冷雨之后,在我出游的那个早晨突然晴了。
几个小时的车程,在中国可能还没有走出自己的城市,在英格兰,却已经是另外一个郡望了。
车子走过委蛇的奔宁山区,四处散落在草地上的绵羊和奶牛,一动不动,像是我们某些城市刻意而为的雕塑。
出了车站,跟随着人群走,遥远的看见有个城郭,城墙很低,上面还有游客走动,和我想象中的古都的凝重和古老截然相反,顿时生出几分失望。
只好走出人群,往比较少人的路,一直走下去。转了几个街角,走出城墙以外,已经没有几个游人的地方,转弯,猝不及防的眼前出现一片花海,虽然不是我想像的白玫瑰,却也足够给我震撼和神思飞驰的力量。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古老的英格兰的家族战争,只是场面借用了电影《勇敢的心》应该是14××年的某个冬日,红白玫瑰的旗帜飘扬在约克城附近,双方展开决战。兰开斯特军队远远超过了约克军。而约克军队却凭借着顺风的优势,已少胜多,大获全胜。
这是英国历史上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像中国的赤壁,而此时的我却又极像东坡的感慨:一时间多少英雄豪杰,眨眼间却又墙橹飞灰湮灭,这之后的约克一蹶不振,从此之后首都南移,这里就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古城,五百年前的样子基本上没有变。正是因为此,大量的游人从四面八方涌来,看看这里无边的花海,在这里古旧的酒吧里喝杯酒,或者在城墙上晒晒太阳,品尝这里秘制的巧克力,冰激凌.
我约了青岛在这里读书的小于给我作向导,小伙子刚满20岁,充满活力。他的父母是我的朋友,知道我来到了英国,请求我务必抽空代他们去看看他们的儿子,在他们的眼里,我眼前的这个又高又壮的小伙子可能永远是个孩子。
有了向导,游玩就变得有趣,却也失去几分神秘感,于是我还是决定自己游玩。
和他分别,他走向南,我走向北,可能要再见面要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了。十几分钟之后,我刚刚买了一杯咖啡,转头看见排队的人群里赫然站着同样惊讶的小于。
这个城市就是这么小,却也有着他的大,大得可以浓缩整个英格兰的古代史。
回家的车上我睡了一路,好像刚睡着我就回到了曼彻斯特,使得整个的约克之旅好像做了一个梦一样虚幻。
我总是感觉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小小的海岛国家居然能在16世纪后迅速发展成为世界上的第一强国,使其野心膨胀到居然可以蚕食遥远的中国的土地,后来末落但是其语言却成为我们的升学,晋升等等事物的标竿.
我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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