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族是近十几年来生成的一个新名词,大都是指每月开的薪水每月花光的人群。很多人把80后的一代人纳为月光族,也是因为80后的一代人,多为独生子女,家中的父母都有工作,因为家中生活普遍比较宽裕,他们工作后不用向家中交钱,没有负担家庭的责任,而且个人花销无度,甚至有的人花光了自己的还要伸手向家中要钱,引起老一辈对月光族的不节俭、高消费的担心。其实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生活富裕的一种表现,父母不指望孩子挣钱维持家用,说明社会也在发生悄然的变化,现代人兴今天花明天的钱,五花八门的花销也使得月光族越来越多。
三十年前其实我们也是月光族,而且差不多家家都是月光族。三十年前的青年工人(青岛的国营工厂)一级工的工资是31.50元,那年我34岁,三级工、月工资43.16元,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妻子是二级工,月工资是36.85元,虽然我们两人加起来有80元工资,但每月开工资的时候就会到财务科存上5块钱的储蓄(为银行代办),春节前支出,一年下来存60元,这就是过年给孩子添衣服,买年货的大头钱。假若不存,也就月月花光了。
每个月还要交给家中老人5元孝敬父母的钱,多少不说,这是一种孝心,这要自觉自愿,那年月的人都这样。那时侯还没有五十、一百元的大钞票,大概有了也没用,工人的工资太低,二、三级工居多,开工资时一个工人领三、四张“大团结”(十元票面为工农兵及各族人们大团结的图样,戏称为大团结),加上几元零票,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多数人就靠这三、四十元养家糊口呢。
我们两个人对每月的生活要精心打算,把该在工厂吃饭的饭票买了,买出每个月供应的粮食、按时买出每个月供应的食油、猪肉。那年月的花生油是凭票供应,用空酒瓶子到副食品店按斤打的,每人每月供应半斤,我俩加孩子每月供应两斤食油,每次打一斤或打半斤,晚上炒菜要计划着使,那年代粮食食油属国家控制,提前吃光了到哪儿也买不着能吃的油,炒菜就成了问题。猪肉是每个供应票半斤,割肉的时候对着售货员陪上笑脸要求多割一点肥的,回家能多炼一点猪大油,炒菜时加点猪大油,油水还大还节约了花生油,炼剩下的肥肉吱喳就是小儿子的解馋食品。肉票最小的票面就是半斤,每次割半斤肉,但炒一次菜不舍的用半斤肉,当时又没有冰箱久存,就必须把生肉炒熟,先拨出一点炒菜,留一些放在饭橱柜里,等每一次炒菜拨一点,到了夏天,熟肉不及时回锅也会发臭,就是有点臭味也都吃了。
至于说到买菜,那时蔬菜的供应归市郊的人民公社生产队,蔬菜店进什么,群众就买什么,夏天还有些花样,到了冬季就是萝卜白菜,还得提前储存,储存不下就可能连萝卜白菜也吃不上。
那时候年轻人的小家庭也怕过节,平常日、礼拜天领着孩子回家趟还好说,每逢五一、十一、八月十五、新年春节,就得两边老人送些过节礼,虽然花销也不大,但毕竟挣得少了,也确实感到压力很大。
就是这样精心打算的过日子,每月的工资也是月底前花的净光光。差不多开工资前的两三天就没有钱了,一些家庭特别困难的(孩子多的),或者说打算不周的职工,就不得不向工会提出申请——借钱。所以几乎每个月底的前一个星期,就有职工拿着基层工会开的证明信到厂工会借十元钱,甚至五元钱(十元以上的属于大额借款,不属于月底前的借钱范围),开钱的时候就会在财务科按借条数额被扣除掉,把借款单夹在工资单中抵消了。
记得有的月份我们俩日子掐的紧,到了开钱的时候,家中还有两三元的剩余,老伴就会提议到市场买条鱼给孩子们解解馋,我虽然应声而去,但也觉得老婆真不过日子,两三块钱也攥不住,非得月月光。
看看现在,想想过去,同样是月光族,不一样的感觉。没有比较就不知道差距,不知道过去的困苦,就不知道今天的幸福。现在的月光族要了解过去月光族的历史,才能珍惜现在月光族月月光是多么的奢侈。
(后记:三十年前的粮票和食油票都是按粮本的渠道发放的,粮票和油票都是市区或省区通用的,肉票是区商业局发放,只限本地使用且当月有效。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放了农贸市场,允许农民进城卖自产的农产品,首先是肉票等副食品票失效了。在市民收入增加、副食品增加的同时,粮票富余了,就出现了用粮票换大米、换鸡蛋、换粉条等,直到粮票也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也就在那时,大家才有了储蓄,生活才真正好转了。)
您是支持、反对,还是观望、无所谓,请发表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