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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铌邦·11月26日·一场无厘头喜剧 

  •      今天编了一篇稿子,说是一位乘客把住公交车门,死活不让车走,为什么?已经挤了7辆车了,愣是没挤上去。
         说实话,我是很同情他的,同志们,上班迟到了要扣钱的,7辆车没挤上,估计最少也要晚个三四十分钟的,这个月的奖金恐怕就泡汤了,如果他也从事出版工作,把迟到时间换算成晚版时间,这个月的烟钱算是没有了。
         委屈啊!悲怆啊!挤公交车的人!除了把住车门,除了倔强地发几句“已经挤了7辆车了,再等也上不去”的牢骚外,还有什么东西能维护脆弱的如同玻璃杯般易碎的尊严?因此,这位乘客(文中称为壮汉)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但是,用这样的行动维护尊严,是弱者,不是说行为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这是一篇现代版的《礼物》,笑过之后会有眼泪的。

       二
         这篇稿子写得很精彩,作者是孙静芳,她行文完全引用了当时乘客的描述。交代车上很挤的情景也没有费很多笔墨,只是说“5个人跑上来打算挤上车,但因为实在没有多余的空间,其中4个人放弃了,只有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依然坚持往上挤。”想想看,4个人都放弃了,这说明车上的拥挤程度何其不堪(中国人之于公交车应该和印度人之于火车不相上下,据说印度的火车烟囱上也有座位,而我们公交车拥挤的时候,连司机的车挡上也能坐上人)!更说明了“壮汉”的无奈和委屈。
       三
         提醒其他记者,特别是经常照抄公文、通篇都是“该、其、遂、便、生效”的,所谓跑口的某些记者,多学习一下我们这位刚来的大学生写的稿子。怎么?你说你的水平已经够高了?拿一篇“报客”来证明一下好吗?   

         注:●稿子发在今天26版新鲜事,名为《壮汉把住车门 死活不让公交走》●孙静芳是热线部的见习记者●希望这篇无厘头的“报客”能引起更多人写报客的兴趣●文中的壮汉最后被民警生生劝下。●更多评论见新闻网

     

  • 社区新鲜事 发表于 2006-11-28 23:36:00 阅读全文 | 回复(1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Re:魏铌邦·11月26日·一场无厘头喜剧
  • 给报客的一点增强互动的建议:
    1、有些稿件末尾征求读者发表意见的,可以在2888000、短信平台基础上再增加到报客投票、谈看法,可以尝试投票柱状图;
    2、征集线索,每个版块设一篇置顶文章,将BOLG活用为帖子的形式,如,新鲜事可以是“您身边今天发生什么新鲜事了么?”,大家一层接一层地讲述自己身边的故事,记者可以从中选取对象采访报道。倾诉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3、早报家事不应该占据主要版面,毕竟对读者不太具有吸引力。

  • 虚话(游客) 发表于 2006-12-21 21:43:3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Re:魏铌邦·11月26日·一场无厘头喜剧
  • 我今天遇见一件新鲜事。出租房子,对方要求在合同上注明只要她住就不准涨钱!她还要成辈子住!她还带了两男一女共四个人要求我签这个霸王条款。有意思吧。
  • 虚话(游客) 发表于 2006-12-21 21:24:14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Re:魏铌邦·11月26日·一场无厘头喜剧
  • ss
  • aa(游客) 发表于 2006-12-21 21:16:35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小花朵朵
  • 说得在理,赞一个!
  • 早报播报员(游客) 发表于 2006-11-30 15:41:4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Re:魏铌邦·11月26日·一场无厘头喜剧
  • 在我看来芳芳的文章写的好,是因为她站一个普通乘客的视角上阐述了事情的经过,没有太多的主观看法和妄自的批评.虽然整个事情很搞笑,但让人笑过之后感受到了对男乘客的一丝怜悯,并想深刻的思考之所以能出现这样的“闹剧”,问题究竟出在哪了.让我看来文章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乘客包括那位男乘客,这是让我们乘公交车上班一族所能欣然接受的。虽然文章没有严厉的话语,但确达到了请有关部门的重视的目的,是这篇文章的精髓.
    读者:小花朵朵
    2006年11月30日
  • 游客(游客) 发表于 2006-11-30 7:41:13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Re:魏铌邦·11月26日·一场无厘头喜剧
  • 希望多报道点民生疾苦,少报点政府开大会~~~
  • 游客(游客) 发表于 2006-11-29 20:59:37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Re:魏铌邦·11月26日·一场无厘头喜剧
  • 谢谢魏大哥。
    听到你的表扬,我心里乐开了花。
    每一次写作,如果缺乏新闻现场,我都会在大脑中像放电影一般重现整个事情的经过,于是,把它记录下来。
    呵呵,再次感谢魏编辑给我的鼓励,我很满足!~
    以后不要把我叫错了哦,呵呵。
    今晚的饭吃得很香~~
  • 贝贝(游客) 发表于 2006-11-29 18:29:26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道歉
  • 向孙静芳同志致以真诚的歉意,我已经在很多地方把孙静芳说成张静芳,这是因为我印象里有位德艺双馨的电影艺术家,名字好像象就叫张静芳。昨天晚上编完稿子,写这篇手记,满脑子都是静芳描写的拥挤场景,像过电影似的,所以就把人家姓给写错了。
    再一次向静芳同志致歉!也向同事们和关心报客的读者们致歉!
  • 社区新鲜事 发表于 2006-11-29 17:16:13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Re:魏铌邦·11月26日·一场无厘头喜剧
  • 按照见报标题错算!!!
        领导  2006.11.29
  • 游客(游客) 发表于 2006-11-29 13:52:09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Re:魏铌邦·11月26日·一场无厘头喜剧
  • “这篇稿子写得很精彩,作者是张静芳。”魏副厅长,什么时候给人家小姑娘改姓了?你现在当上个厅长而且还是副职,就这么霸道了?气氛!郁闷!
      早报的晴天大老爷啊,像他这样的编辑出错,应该扣多少银两啊!!!!!!
  • 游客(游客) 发表于 2006-11-29 13:49:56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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